这份文件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全文约13000字,共分6个部分33条,包括:
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
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
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
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第一,对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及发展方向进行了明确规划,普惠金融服务得到增强,使涉农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宗旨进一步增强。
第二,提出了以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再改革为突破口的农村金融改革要求,使农村改革更具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更加增强农村信用社系统支农功能。
第三,吹响了金融机构下沉“三农”服务集结号,使涉农金融机构服务“三农”从口号形式上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三农”将获得更完备的金融服务。
第四,给了地方政府更大金融监管权,扩大了农民合作组织范围,落实了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机制,为激活农村金融活力、提高农民金融投资风险意识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五,鼓励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和金融服务产品创新,为解决“三农”融资难、融资贵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六,突出了涉农贷款地位,建立了“三农”贷款考核机制,为督促涉农金融扩大“三农”贷款建立了激励相容约束机制,对推动“三农”贷款“双增”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年一号文件专门提出“三农”贷款统计要求,这尚属首次。
第七,完善了农村保险机制,增强了涉农保险品种、扩大了涉农保险范围,探索建立农业补贴、涉农信贷、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为“三农”稳健发展撑起了“保护伞”。
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
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县域网点,适当下放县域分支机构业务审批权限。
对涉农业务较多的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差别化考核办法。
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
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县域,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严格落实监管主体和责任。
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鼓励发展农业互助保险。
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创新信贷投放方式。
完善农业发展银行风险补偿机制和资本金补充制度,加大对粮食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的信贷支持力度。
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对达标县域机构执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
加快完善邮储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运作机制,研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
抓紧研究制定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方案。
优化村镇银行设立模式,提高县市覆盖面。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结算和保险等金融服务。
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深入推进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
加快农村各类资源资产权属认定,推动部门确权信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共享。
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地方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
鼓励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扩大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试点。
探索建立农产品收入保险制度。
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兼并重组。
在健全风险阻断机制前提下,完善财政与金融支农协作模式。
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
扩大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发展保证保险贷款产品。
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利用期货、期权管理市场风险,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
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
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