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我国7种零售业态的125家零售上市公司共实现营收20230.10亿元,净利润1320.81亿元(注:未计入屈臣氏中国的净利润)。
这125家公司包括56家百货购物中心、15家超市连锁、35家鞋服企业、5家家电零售商、5家药妆连锁、6家电商、3家休闲食品。
▲备注:图表为不完全统计,货币单位为人民币,标×号的为美股上市公司,净利润按照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Non-GAAP)统计。(来源 | 联商网)
营收高低排序的前100家上市公司,2017年与2016年相比,营收均值上升到199亿元,百强门槛也从13.68亿元上升到了20.53亿元;营收增幅为19.72%;净利润均值增加到13.06亿元,净利润增幅为34.00%。
总的来说,上述业绩并不能说明全行业平均水平的大幅度提升,主要是京东、阿里巴巴、苏宁易购等大公司的快速发展与业绩提升拉动了行业平均水平的提高。能否全面提升我国零售业的整体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路漫漫其修远兮!
从2015年到2017年,除2017年亏损面比上年扩大了1个多百分点外,零售业上市公司的营收下降面、净利润下降面、营收与净利润双降面以及亏损面都逐年下降,业绩下滑得到有效控制,下降幅度逐年收窄。
2017年125家上市公司营收均值为161.84亿元,同比提高了3.37%;净利润均值为10.65亿元,同比提高了15.76%;按此计算,124家上市公司的净利润率为6.60%(不包括屈臣氏中国),比2016年107家上市公司的平均净利润率提高了0.72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京东、阿里巴巴、苏宁易购三家公司2017年营收和净利润分别增长了41.16%和55.14%。如果除去这三家公司,营收同比下降了5.96%;净利润同比下降了12.34%;净利润率同比下降了0.20个百分点。
由此可见,2017年零售业上市公司的总体经营业绩主要靠三家电商企业拉动。
总的来说,2017年零售业上市公司的营收与净利润继续向大公司集中。
营收1000亿元以上的4家公司:京东、阿里巴巴、苏宁易购、高鑫零售,合计营收9027.86亿元,净利润952.20亿元,分别占总营收与总净利润的44.63%和72.09%。
营收500亿元以上1000亿元以下的3家公司:唯品会、国美零售、永辉超市,合计营收2029.41亿元,仅占总营收的10.03%,净利润43.67亿元,仅占总净利润的3.31%。
2016年的“750现象”(7家公司所实现的营收占50%以上)被改写为“650现象”(京东、阿里巴巴、苏宁易购、高鑫零售、唯品会、国美零售等6家公司所实现的营收占51.76%)。
2016年的“570现象”(5家公司所实现的净利润占70%)被改写为“370现象”(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等3家公司所实现的净利润占69.98%)。再加上海澜之家、唯品会、高鑫零售、永辉超市、供销大集、金鹰商贸等6家公司,9家创利大户实现净利润1060.59亿元,占净利润总额的80.30%。
亏损超过2亿元的公司有8家:联华超市虽营收下降5.4%,亏损仍高达2.83亿元;美邦服饰的营收微弱下降,亏损大幅度提高到3.05亿元;国美零售营收下降6.60%,亏损大幅度提高到4.5亿元;宁波中百虽然营收增幅接近8%,亏损大幅度提高到4.57亿元;汇银智慧社区在营收下降的情况下出现了5.07亿元的亏损;人人乐营收下降近13%,出现5.38亿元的亏损;达芙妮国际营收下降接近20%,持续亏损6.11亿元。
各业态的营收与净利润情况,如下图表2所示。
▲备注:药妆利润率不包括屈臣氏中国营收217.83亿元
营收总额:电商类企业占主导。在7种零售业态中,电商业态的营收占比已经超越百货和服饰行业两种业态的总和,成为上市公司中营收占比最高的行业,占比高达34.45%,同比上升了6.41个百分点。
▲电商主要上市企业营收一览,标×号的为美股上市公司,净利润按照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Non-GAAP)统计。
其次是百货行业,营收占比为23.96%,同比下降了2.86个百分点。
▲百货、购物中心主要上市企业营收一览
第三位是超市,营收占比为15.05%,同比下降了1.18个百分点。
▲超市主要上市企业营收一览
第四位是家电零售,营收占比为13.94%,同比下降了0.82个百分点。
▲家电零售主要上市企业营收一览
最近三年,我国零售业风云突变。行业处于动荡变革时期,企业个体的短期报表数据已经不足以说明问题。有些企业短期内出现亏损,或净利润下降,甚至营收下降,但这可能是转型期的痛苦代价,有些企业通过转型虽然短期内扭亏为盈,但也并不意味着从此高枕无忧。从长远来说,谁第一不重要,重要的是即使排到最后一位,也能活得好好的。
(1)中国需要一张“干净的”零售业排行榜。目前我国零售业排行榜有很多,但存在数据注水、交叉重复、口径差异、偷换概念等一系列不实统计问题。这些“问题数据”公之于众,不利于行业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更不利于政府采取适当的规制措施。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大学、传媒机构、咨询公司、零售企业、政府相关部门等应该联手探讨零售数据的真实性问题。
(2)服务将使零售业实现第三次变革。零售的第一次变革是从小商店向大公司的转变,无论是百货公司、超级市场、连锁商店、直销公司等,都是大公司主导零售业;
零售的第二次变革是电商横空出世,引领整个零售行业的变革。但直至今日,有一件事情没有改变,零售仍然是以“卖商品”为主。从125家零售业上市公司来看,就基本如此。从零售业上市公司的数量来看,百货、购物中心、鞋服企业合计超过7成,超市与休闲食品连锁合计不到15%。药妆企业虽然稳步增长,但未来发展受制于政策层面的影响因素。
零售业的第三次变革是:服务成为零售的重要内容,这里所指的服务,不是与商品相关的服务,也不是店面体验的服务,而是要提供各种类型的“生活服务”,主要面向两类人:“不想动的年轻人”与“动不了的老年人”。零售的概念将从狭义的、单纯的“商品买卖”发展到广义的、提供一切终端服务的活动,我国零售业上市公司的结构也将发生重大变化,社区生鲜超市以及生活服务类行业将会有更多的企业上市。
(3)资本对零售的作用,有点像“癌症病人”的“化疗”,只有那些体格与意志都比较强壮的病人才能通过“化疗”而侥幸活下来。所以,一味依赖资本和利诱的零售,终将是死路一条。
(4)电商的发展存在很多不可预期的变数。从当前来看,电商企业有钱任性,买买买不计其数,就业多不敢怠慢,影响大不敢规制。但如果发展到富可敌国,政府就不得不出面干涉,为了让市场通过竞争而更有活力,竞争也更公平,让消费者享受更多的合法权益。
(5)零售品牌的培育,同时获得用户的信任,这比任何事情都重要。大数据与数据化,不是用来忽悠顾客、出卖顾客的,而是要让顾客获得更真切、更美好的感受。数据挖据要考虑“数据权益”问题,不该挖据的数据不挖据,不该提升的数据不提升,不该宣扬的数据不宣扬,不该展示的数据不展示。
有了互联网,更该开放透明,公平公正,不要滥用技术手段去挖掘消费者的隐私数据,更不要用技术手段去获得虚拟的好评、业绩与声誉!品牌建设不能靠“海市蜃楼”,这是一场斗智斗勇的持续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