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为托比供应链金融专题第二篇文章,围绕B2B平台供应链金融具体实践展开分析,写作过程中,作者请教了诸多行业人士,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供应链金融并不是新话题,近年B2B平台也通过自身禀赋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这种增值服务一方面为供应链各参与者带来价值,另外一方面也增强了平台自身竞争力,增加了客户粘性。通过对国内主流16家已经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的B2B平台的梳理,我们力求从B2B平台供应链金融总体特点、风控体系、典型模式三个角度展开分析,以求为行业人士带来更多参考。
B2B平台作为国内供应链金融的第二大参与主体,总体运作思路同常见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无大的差别,但是由于B2B平台作为一个信息、资金、商品(服务)在线交互的场所,还是有自身特点,这些特点可以从实现形式、行业应用和自身价值三个方面展开说明。
(1)B2B供应链金融有线上模式也有线下模式
供应链金融服务大体可以分为四大类:应收账款融资、库存融资、预付款融资和信用融资。通过对国内16家主流B2B平台梳理,发现B2B平台在以上四种业务模式中均有涉及,但是具体到平台,各平台具体实践中则很难覆盖以上全部业务模式。我们发现信用融资是B2B平台应用最广的供应链金融模式,16家B2B平台中,信用融资的表现形式高达21种,但是如果分析其中实质,很多B2B平台的信用融资以“白条类”为主(具体分析在第三节),其次是平台“代采代购类”融资,其他业务模式则跟普通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无差别,具体又可以分为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下的保理、反向保理、票据贴现和融资租赁服务,以及库存融资模式下的现货融资和订单融资。
以上B2B平台供应链融资模式中,具体实现是通过线上完成,还是线下完成,不仅跟业务模式、行业特性、客户群体,以及是否涉及物流仓储监管有关,此外还牵涉到平台的在线化率水平有关。在平台在线化率水平高,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信息能够打通的情况下,信用融资下的“白条类”、票据贴现业务主要通过平台线上就可以完成;“代采代购”类融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下保理类和库存融资业务则需要线下操作完成。
(2)供应链金融在各行业应用程度不一
利用B2B平台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不同行业间差异较为明显。就我们观察的16家涉及供应链金融的主流B2B平台而言,行业分布在石油化工塑料、钢铁、农业、工业、建筑建材、能源、整车汽配和综合平台等8个行业,其中石油化工塑料、钢铁和农业的B2B平台涉及供应链金融服务较多。
如果结合我们托比研究院第一版的B2B交易平台在线化率评估模型,就会发现在线化率高的行业,涉及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平台越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呼应了我们上篇文章中——“B2B平台在线化率水平越高,在提供供应链金融方面优势越明显”的观点。
此外,还有研究表明(鲍新中等,2020),B2B平台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最早是在钢铁、石油化工塑料等大宗物资相关的领域展开,而农业、小型汽配、外贸等领域的平台供应链金融起步相对较晚;而且由于大宗商品电商平台规模相对较大,一般在平台成立当年或者成立后2 年内就可以涉足供应链金融业务,而农业、小型汽配、外贸类电商平台需要在成立后5-7 年内开始涉足供应链金融业务,这也可能是因为业务量小的企业需要更多的时间来累计信用信息,从而降低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的风险。
(3)供应链金融对于平台运营的特殊价值
国内的B2B平台从最初的信息黄页阶段、撮合和交易阶段,以及当前平台生态运营阶段,供应链金融服务作为一种增值服务对于平台交易生态的经营显得尤为重要。在B2B平台交易领域,不像B2C电子商务市场,少数几个巨头就可以垄断整个市场;即使在当前市场环境中,B2B电子商务市场在总体市场层面也还没有出现垄断性的行业平台,在各垂直领域也很少看到几家巨头垄断所在行业的情况,在这种仍有大量市场竞争的情况下,谁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交易服务,无疑有利于相关平台增强自身竞争力,增加客户粘性,扩大交易额。
无论是供应链金融本身,还是B2B交易平台,服务群体大部分是中小企业,获客和资金融通功能是中小企业的主要诉求,中小企业通过B2B交易平台能够接触到更多的交易对象,而介入平台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则可以一定程度缓解自身资金压力;平台则通过交易客户的交易记录,得到更加清晰的客户画像,为后期的衍生服务创新打下铺垫。
任何个人或机构向潜在的借款人提供信贷服务,都需要经过一个步骤:Know Your Customer(了解你的客户)。供应链金融服务常见的欺诈行为包括虚构贸易、“一女多嫁”、自保/自融、重复虚构仓单、三套行为和“移花接木”等。由此,搭建一个可靠的客户信用体系(风控体系)对于B2B平台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极为重要;可以说信用体系的建设,是平台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基础。
传统银行借贷业务,银行机构有一套成熟的信用评级模型对借款人资信进行评估。目前国内的B2B平台供应链金融业务,资金主要来源大致为平台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的资金,因此B2B平台的信用评估也包括两个来源:B2B平台本身的电子信用和金融机构的信用。
B2B平台基于其掌握的中小企业的交易信息、供应链信息,以及对交易产品市场风险的预测能力,为银行(金融机构)提供风险管控的新手段。B2B平台将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信用作为其金融信用的补充,从而降低了银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主体授信的考察,并通过信息化管理和网络信息披露等方式控制贷款风险,缓解了B2B平台会员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技术的应用为B2B电子信用评价体系建立提供支撑。
正如前面所述,当前B2B平台介入供应链金融服务种类较多,我们接下来重点描述信用模式下的“白条类”服务、代采代购类服务、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下的保理服务。
(1)信用模式下的“白条类”服务
“白条类”金融服务属于基于电子订单而产生的无抵押纯信用融资服务,一般是B2B平台为有资质的买方提供即期在线金融贷款用于平台内采购商品(服务),满足客户“先提货、后付款”的诉求,减轻买方资金压力。主要特点是:纯信用、到账快、在线支取、短期小额、定向使用。
(2)“代采代购”类服务
代采代购类融资服务也是在电子订单基础上展开,是B2B平台通过垫付资金的方式帮助有采购需求且交易行为良好的买家进行代购代理的一种服务。此种模式下,有资质的买家向平台申请垫付采购货款,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或保证金;平台收到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或保证金后,向供应商支付全款;平台向供应商支付全款,对于出货状况全程跟踪,部分情形下平台可能还会对供应商发出的货物进行监管,买家可以向平台全额支付提货或者分批付款提货。
(3)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下的保理服务
B2B平台提供商业保理服务,是指供货商(卖方)向B2B平台转让对核心企业(买方)的应收账款债权,B2B平台核实真实性后,按应收账款额的一定比例为卖方进行融资,卖方每月付息,待买方结清应收账款后,B2B平台返还给卖方差额。在此过程中,B2B平台还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催收等其他服务。由于保理业务B2B平台需要为卖方贴现,因此对于平台本身的资金实力和风控能力有一定考验。
由于各家B2B平台所处行业、客户特点不同,以及供应链金融监管政策的存在,供应链金融具体业务模式远不止以上三种,我们在调研中还发现票据贴现、库存融资也较为常见;此外,个别平台还基于区块链技术提供平台内部的融资服务,由于篇幅所限,此处不再展开。
依托B2B平台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其中一个环节是如何实现在线支付,下一篇文章我们将重点盘点国内主流平台如何解决在线支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