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今天在记者会上说,目前电子商务法立法大纲已经起草完成。今年底将完成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力争明年能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尹中卿说,电子商务法是本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承担的一项立法任务。2013年12月,财经委成立电子商务法起草小组。一年多来,我们已经做了一些调研,主要是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专家学者组成14个专题调研组,对电子商务立法所涉及的问题进行系统调研。因为电子商务目前正处在蓬勃发展的初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所以在立法中主要考虑是以鼓励创新和竞争为主,兼顾规范和管理需要。立法原则目前初步确定五项:保障各方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电商企业行业自律、线上线下协同监管、鼓励创新发展。在立法中,我们准备定位为综观的角度,既不能规定在宏观,也不能规定电商企业本身的一些流程,所以主要是规范电子交易的主体和交易过程。关于法律框架,目前初步考虑在交易主体方面,需要对网络人群进行分类,包括消费者、电商企业、交易平台、搜索引擎、物流快递、第三方结算等。在交易行为方面,需要对交易流程、交易规则和交易标准作出规定。比如电子合同、商品交易、服务提供、资金支付、安全保障。在纠纷解决机制方面,需要对诚信环境、商品和服务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作出规定。同时,在电子商务法中,还准备对电商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督监管、跨境电子商务等问题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