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检验检疫局“快放严管”助力跨境电商快速跑

张正伟 陈曦 谢新民 宁波日报 2015-01-08 14:29:24

去年是我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元年。试点以来,我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据统计,到2014年12月31日,我市共审核通过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申报单144万票,销售额3.7亿元人民币,共有来自全国各地的81.9万名消费者通过宁波跨境平台进行消费。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商品采购、物流运输、通关放行、检验检疫、网上分销环环相扣,相辅相承。其中宁波检验检疫局提速、把关责任一肩挑,在国家质检总局指导下,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大胆实践“一个监管理念、四个监管环节、三项监管目标”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让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商品进得来、管得住、放得快。

据宁波检验检疫局统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系统中备案的电商企业达102家,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在试点城市中已实现四个全国第一:经营商品种类最多;发送包裹最多;消费者人数最多;商品货值最高。

两次“换档”

让包裹入境上架“零等待”

电子商务追求的是海量货物的快速流通和海量顾客的便捷购买,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更是一个新课题。在虚拟的空间里,要让隔洋相望、隔空对话的供应商、经销商与消费者各取所需,这给宁波检验检疫部门提出了新课题。

宁波检验检疫局保税区办事处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在相关统计资料上,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的头两个月,交易额只有100万元,但到了半年期时,交易额一下达到1000万元,之后更是一发不可收。这其中,离不开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探索、提速的过程。

试点初期,宁波检验检疫局打破原先“进境检疫、进口检验”传统模式,实践“一次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即境外电商产品进入宁波保税区监管仓库时,按照一般贸易监管要求,一次性完成检验检疫工作,探索实践了“即查即放”、“边检边放”、“先放后检”等放行模式,实现了“检放分离”。

在此基础上,宁波检验检疫局继续挖掘潜力,通过实施电商能力认定制度和商品风险分级制度,让商品“进得来”。通过对电商能力的认定,高风险能力电商经营认定范围内的高风险商品,基本能力电商经营低风险商品,双方在平行的轨道上快速通关。高风险能力电商在商品准入方面给予一定便利;基本能力电商经营高风险商品,则按照一般贸易监管模式进行。目前,全市共有22家电商通过高风险能力认定,46家电商通过基本能力认定,保健品、化妆品、婴幼儿奶粉等8大类高风险商品在这一模式下在宁波平台上屡创销售新高。

在进得来的情况下,宁波检验检疫局还通过特定方式,让商品“放得快”。电商商品进入保税区时,视同保税仓储,属于境内关外,鉴于没有办理相关的进口手续,宁波检验检疫局实施入境检疫。通过入境电子商务平台订单交易后,商品出区进口时,基于其以邮包或快件方式直接送达最终消费者的物流和贸易特征,视为个人自用物品进行监管。解决传统通检模式先报检,再现场查验,并按照规定按批抽取代表性样品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判定、放行周期过长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需要的时间短、成本低需求的矛盾。

宁波富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口的化妆品以前通过“报检———现场检疫———仓库抽检———上架”程序,一切顺利也需要10至15天时间,但现在,宁波检验检疫局保税区办事处实行了新的流程,进口商品报检后,工作人员现场检疫后就可上架销售,抽检、监管等事项放在了事后,最快半小时就可上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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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严管

商品流通安全可靠

速度与安全是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中必须兼顾的两大要素,宁波检验检疫局按照“进得来、管得住、放得快”的监管理念,优化流程,加强事后监管,让电商进口商品安全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障。

通过海淘或代购入境的商品一直游离于检验检疫监管之外,宁波检验检疫局通过对入境电子商务的监管,把这部分游离于检验检疫监管之外的商品引入特殊区域———保税区,纳入检验检疫监管框架之中,同时实施第三方结果采信制度,给进口商与消费者吃下“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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