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对服装业出口的影响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2016-11-21 13:18:47

一、跨境电商的概述

跨境电子商务(Cross-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指的是作为商务环境下的交易主体,它可以直接利用互联网模式下的电子商务平台完成线上交易,其物流方式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直接通过跨境物流模式将商品送到顾客手上的一种国际化的商业活动。目前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三种模式,一是企业对企业(B2B),二是企业针对消费者(B2C),三是消费者针对消费者(C2C)。如果再对其进行详细分类,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方式,一是传统交易平台模式(B2B),二是综合类跨境小额度批发零售平台模式(小B2B和C2C),三是垂直类跨境小额度批发零售平台模式(独立B2C),四是第三方服务平台模式(ASP代运营),这四种模式在各自的领域均具备相应的优势。

二、我国服装业的发展态势

我国是全球重要的服装生产、加工基地、是服装专业批发市场地之一。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为服装业带来了机遇。电子商务的发展缩减我国服装业的成本。企业利用互联网收集消费者有关的反馈信息,能够让我国服装企业获得比传统实体店更多的商机,不用外出就能做好商品信息的上传,借助于登录网上销售点开展商品的销售,从而极大的降低我国服装业的交易成本。电子商务可以创造我国服装业的销售机会。电子商务作为一个全球系统,贸易商可以凭借网上庞大的信息资源优势,获取更多的销售机会,这为我国服装业带来了很大的市场空间。

三、我国服装业在运用电商中出现的问题

1.交易信用及安全问题

因为互联网的包容性很大,所以信息在传播的过程中有被泄露的风险导致信任危机。众所周知,商业贸易往来如果没有信任的话,这种生意是无法成功完成的,尤其是在这个虚拟的网络世界中,跨境电子商务对于诚信的要求就显得更加强烈,就目前而言,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遇到了一个瓶颈,就是安全技术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信用体系等诸多方面的因素,这些因素直接导致了跨境电子商务不能按照正常的增长速度为贸易出口带来更大的效益。我们需要在这个节点上尽快控制信贷管理系统,使得贸易往来中信息透明可查。

2.通关问题

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最大的障碍就是通关问题,而且这个对于小额度的贸易往来显得尤其明显。因为跨境电商是近些年刚刚发展起来的一个产业链,《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海关总署2010年第33号公告和2013年第43号公告是中国海关对跨境电子商务监管的主要依据,一切问题都根据这几项法律法规来解决。但是具体到每一个海关,采用哪种方式监管,并没有一个明文规定,基本上都是根据本地的现实情况来执行监管职责。比如说,个人小额度进口税率问题,即便是在同一个国家,同一个海关,不同的工作人员就会有执法方式或者执法尺度的不统一性。

3.物流问题

跨境电商贸易是信息流、资金流以及物流的高度统一。信息流和资金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提供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完成线上交易,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无形商品的贸易往来也可以通过网上交易来完成,当时实际物品只能按照传统的交易方式来完成。运输和关税是最为常见的问题。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会大大的提高商家的运输成本,包括通讯设备和网络设备等硬件设施,这些客观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跨境电商的良性发展。

4.法律法规不完善

电子商务的应用创造了一种新形式的贸易机制,传统贸易的相关体制已经不能适应跨境电商贸易的发展。目前我国尚未颁布适用于电子商务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在电子商务贸易中出现的安全支付问题、合同纠纷问题等高频率问题还没有出台专门的规范性文件。每一单电子商务业务交易的顺利完成都需要银行、税务、海关、运输和其他众多有关的机构的参与,这就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

四、对策与建议

1.完善信用体系和培养电商行业人才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需要跨地区、跨文化,所以我国应该学习借鉴欧洲及其他发达国家成熟的信用体系,从而促进我国跨境电商规范发展。同时各大电商网站和制造商应该要提高自身检测幅度,各大企业要提高自身的信用意识,建立起可靠的诚信制度。电商行业人才的缺乏,这也是我国各企业在应用电商踌躇不前的原因。为此,我国应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来适应其发展。企业可以用高薪聘请相关的人才,促进企业跨境贸易额的增加。

2.完善海关监管模式

跨境电商可以选择代理商降低通关成本,但更重要的是借助完善海关监管模式,消除跨境电商通关障碍,进而促进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海关可以从两方面着手进行:一方面海关可以设立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的监管场所来出售电商贸易的货物,例如在浙江义乌、宁波等城市中设立的保税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等都具有出口配送功能,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另一方面,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该模式有利于海关机构提前掌握准确的数据,实现推移无纸化通关。

3.完善物流模式

当前跨境物流方式主要有三种:国际小包和快递、海外仓储和聚集后规模运输。对于跨境电商中占主体的中小企业而言,国际小包和快递几乎成为唯一的选择。通过第三方物流来实现跨境电商物流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最优的选择。贯彻“走出去”的开放理念,我国可以将第三方仓储建立在可与我国跨境贸易量大的国家,这样一来不但解决跨境电商贸易物流问题,还体现了跨境贸易快速、低成本和安全服务等特性。

4.完善法律法规

跨境贸易不仅仅是个人、企业之间的交易那样简单,更重要的是涉及到国家的问题。但目前中国无相关跨境电商务的法律体系导致国内从事跨境电商的中小企业容易遭受损失。再有国家不同和相关法律的适用范围的差异致使海关对于小额货物的制度执法不一,大大增加了企业风险的成本。因此应尽快制定和完善必要的电商法律法规,将电子商务涵盖到法律法规中,进而为电子商务创造良好的法律和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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