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颠覆传统行业,每拓展到一个行业,都可以颠覆该行业的商业模式和游戏规则,导致行业重新洗牌。互联网之所以能产生如此强大的力量,主要在于互联网思维追求打破常规,即所谓的“不按套路出牌”,通过良好的用户体验迅速吸引一大批忠实用户,从而改变行业格局。以农产品、初级产品、工业原材料产品为代表的大宗商品,在借助互联网的方式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的中远期交易,将逐渐成为一种主流的市场组织形式和交易方式。
大宗商品交易进入互联网时代。现货市场以淘宝为代表的电子商务迅速崛起,势不可挡,并带动了相关物流业、快递业、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而大宗商品的黄金时代结束了,要看到大涨是风险,大跌也是风险。现在的形势是进入了“淘宝时代”,进入了互联网+大宗商品时代。对此,本文作者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生意社总编助理、中国大宗商品交易行业资深研究员满荣荣为我们带来以下研究成果。
一、大宗商品市场行业发展现状
2014年,对大宗商品市场而言是不折不扣的“熊年”,大宗商品期货市场经历了自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最为严重、波及范围极广的一次暴跌。“商品之王”原油以超过45%的年内跌幅首当其冲,而且这种跌势在圣诞节前尤为加快,进一步拖累了整体大宗商品价格。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大宗商品市场供需结构已然发生结构性逆转,供应在不断增加,需求却在逐渐萎缩,隐藏着金融市场动荡不安风险,以及中国等新兴国家经济体遭受通缩的担忧。
据大宗商品数据商——生意社(100ppi.com)发布的中国大宗商品供需指数(BCI)数据显示,2014年大宗商品价格涨跌榜中环比上升的商品共33种,集中在化工板块(共15种)和有色板块(共6种),涨幅在5%以上的商品主要集中在化工板块;环比下降的商品共226种,集中在化工(共99种)和有色(共25种),跌幅在5%以上的商品主要集中在化工板块。2014年大宗商品均涨跌幅为为-13.96%。
2014年生意社BCI数据情况
2014年,据生意社监测的八大行业中,其中,能源行业环比上升的商品共1种,上涨的为石油焦(2.88%),均涨跌幅为-21.69%;化工行业环比上升的商品共15种,其中涨幅5%以上的商品共9种,占该板块被监测商品数的7.9%,均涨跌幅为-14.47%;橡塑行业上涨的商品共0种,下跌的商品共6种,均涨跌幅为-18.02%;纺织行业环比上升的商品共2种,其中涨幅5%以上的商品共2种,占该板块被监测商品数的9.5%,涨跌幅为-12.51%。
2014年各个板块涨跌情况
有色行业环比上升的商品共6种,其中涨幅5%以上的商品共5种,占该板块被监测商品数的16.1%,均涨跌幅为-9.58%;钢铁行业环比上升的商品共1种,上涨的为不锈钢板(2.86%),均涨跌幅为-17.12%;建材行业环比上升的商品共2种,其中涨幅5%以上的商品共1种,占该板块被监测商品数的10%,均涨跌幅为-3.81%,农副行业环比上升的商品共6种,其中涨幅5%以上的商品共3种,占该板块被监测商品数的13%,均涨跌幅为-10.91%。
二、大宗商品市场遇到的主要问题
与发达国家大宗商品市场相比,目前我国市场仍有较大差距。具体来说:
一是全国统一市场体系尚未形成,市场条块分割现象严重。某些产品价格扭曲或价格信息不充分,无法正确指导市场合理配置资源,造成市场供求失衡,部分行业反应滞后,产能过剩。
二是现代化的市场组织体系和交易方式发展不充分,商品流转效率低下。新世纪以来,国际商品市场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动向:首先,交易市场进一步规模化、集约化,少数国际大型商品交易所通过兼并、整合,形成了全球化的商品交易所集团,运行效率不断提升;其次,信息技术不断融入商品流通的各个环节,电子化交易平台大量涌现,让市场不再局限于时间和空间的约束,大幅降低了交易费用和信息成本。
三是商品市场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由于我国商品衍生品市场发展不充分,实体企业缺乏规避远期价格风险手段。一方面,期货市场发展不成熟,个性化品种少,且实践中实体企业参与套期保值成本较高,不利于实体企业进入市场;另一方面,商品市场的场外市场尚未破茧,商品衍生品市场除期货产品外,其余产品更加有限,无法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产品设计和风险管理需求,使实体企业在风险来临时被动应对,造成了经济波动较大的局面。
四是商品市场的国际化程度严重不足,在国际市场的价格影响力十分微弱,“话语权”缺失。目前,全球大宗商品市场严重依赖中国的需求,中国市场消费了全球铁矿石的一半以上、有色金属的三分之一。然而,“世界工厂”也带来了很多问题。一方面,对外贸易依存度极高。战略性能源和矿产的对外依赖尤为严重。另一方面,产业定位低端,高耗能与低附加值并存,多数行业仍显现劳动密集型特征。
五是商品市场立法滞后,监管仍需改进。比较成熟经济体的发展经验,只有构建全国统一的现代大宗商品市场监管体系,打破条块分割,避免地方各自为政,结束期、现货市场的双轨监管体制,才能克服各部门监管的局限性、监管真空或政出多门状况,促进市场循序健康演进。同时根据市场的不同组织业态进行分类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释放市场活力。
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行业规模及现状
“互联网+大宗商品“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通过网络与电子商务搭建的平台,对大宗商品进行挂牌、专场、网上商城、委托买卖等多种模式的交易,进行大宗工业品批量交易的网上交易市场,拥有B2B电子交易的属性;由市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批准设立,并由国家相关部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此类市场集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等服务于一体,有效促进我国商品现代流通业的发展。
在成立时间上。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在1990-2003年间发展较为缓慢,2003年以后开始呈现稳定增长态势,2009年迅猛发展,2010年、2011年集中式爆发增长,2011年新增市场数量高达180家,但当年11月政府出台38号文清理整顿开始,市场建设标准提高、门槛增多,2012年之后市场增长数量减少,增速放缓。
2013、2014年新建市场明显减少,年成立数量从2012年的130家下降至2014年的60余家,在政策的引导下逐步呈现理性转型升级的特点,据该社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数量约在1100家,而生意社目前跟踪和监测到的市场约为700家。
地域分布上。截至目前,大宗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分布在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4个直辖市以及香港地区均有分布,东西部地区分布差异明显,从地理位置上来看,东部沿海地区分布最多,中部次之,西部最少。从区域划分上来说,华东、华北、华南分布最为集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中西部地区分布数量迅速提升,但也受限于地域便利性的局限,增加总量并不大。生意社统计数据来看,山东、广东、浙江是现货交易市场分布最为集中的省份,分别占总数量的11%、8%、7%,其次为江苏、北京、天津等地区。
交易品种上。目前我国“互联网+大宗商品“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中,交易品种最多的是白银,以白银为主要品种的交易所在所有市场中占了21%,其次为金属和钢铁类产品占比9%,全部而言,占比2-4%的交易品种最多,集中在化工类、橡塑类和农产品类产品上。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是传统流通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与电子商务结合后产生的新兴交易方式,它的产生与发展对促进流通现代化,实现流通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城市化、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贸易企业数量持续增长,形成了对大宗商品市场的巨大需求,对于大幅促进商品流通功能的市场形式需求也愈发急迫。
建立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实现大宗原材料资源的集中管理,能够促进完善我国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电子交易与物流配送信息化相结合,实现大宗商品流通环节的集成高效管理,可以很好解决电子交易市场迅速增长而商品流通效率不足的矛盾。此种背景下,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产生并探索式发展,投机元素逐渐减少,服务实体元素则快速增多。
四、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商业模式
我国的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不同于国外的电子交易市场,属中国特有,原因是国外的现货交易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产生线上电子交易,类似芝加哥商品交易所(LME)等期货交易市场,而我国电子交易市场是产业互联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处在不规范向规范过度的清整状态,虽有一定的产业的基础但又不同于传统产业贸易和期货交易的中间交易模式,所以其商业模式即融合了产业贸易的一些特点,也借鉴期货交易的元素。
总体而言,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经历了由“中远期为主”向“工业电商为主”的痛苦转型。
清理整顿开始前,中远期模式。2009年12月前,大量电子交易市场采用中远期交易模式,以交易手续费和佣金为主要盈利点,甚至为其全部利润来源。此种盈利模式下,部分市场直接以所谓的高收益吸引客户入市,并恶意操纵客户账户,多次交易赚取佣金;或代客理财,操纵价格,做对赌盘等,造成客户巨亏等恶劣后果。
理整顿开始后,现货电商模式。自2013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发232号文要求“全国禁止新设立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时起,大宗商品交易行业便开始了一系列市场规范和清理整顿,其模式由较为集中的采用标准化集中竞价的中远期模式,逐渐演化为连续现货、即期、延期、竞价、商城、招投标、拍卖、协议等多种方式的探索式交易模式,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从以投机为主逐步转型为实质性的交易,即服务实体经济,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逐步转化为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交易场所商业模式从单纯依赖高交易佣金等模式,转变为“多流”合一的工业品线上现货电子交易平台。此种状态下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其商业模式为集合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并融合发展,市场成功运营之后,皆成为交易市场的盈利点。
五、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发展趋势
中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必须以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最终目的,毋容置疑。同时,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发展目的的中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急需正名,其合法地位急需肯定,其为多层次商品市场组成部分急需法律明确,其所属监管部门需指定、监管制度需更完善。
生意社通过其多年来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监测分析认为,一个健康的电子交易市场,必须产生于产业发展基础雄厚的地区,为商品产品、流通地或消费地,同时应借鉴期货市场或者互联网发展的某些积极因素。近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一桩投资者状告投资公司的诉讼判决书中已首次明确了非法期货的认定标准:一是形式上是否构成期货交易,形式的判断要素包括:标准化合约、公开交易、集中交易、未来交付、以保证金做担保、以对冲方式完成交易则为期货交易。二是实质上是否构成期货交易,实质上的判断要素包括:交易的目的并非转移商品所有权,而是期望在价格波动中赚取差额利润;交易功能并非促进商品流通,而是套期保值、发现价格和投资管理。
2013、2014年的全国现货交易市场清理整顿、部分违规市场被关停收监、2015年初北京、上海等地陆续出现司法系统发文或审判,逐渐明确的监管行为和司法判定说明,大宗商品相关交易场的交易性质已有了越来越强烈的法律政策指向,即交易模式是否该判定为非法期货,从单纯的政策发文(国六条、国发〔2011〕38号文、〔2012〕37号文、证监会〔2013〕74号文等)已转化为更深层面的交易行为是否真正符合服务实体经济和是否转移商品所有权层面,这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发展是个重大突破。
六、典型案例
广西糖网:创建“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配送”食糖流通模式
简介:广西糖网成立于2003年6月,是我国第一家提出以现货交易和物流配送为发展方向的食糖批发市场,首创了“周合同”交易模式,采用国内最先进的电子商务平台来开展食糖销售、物流及信息服务,通过积极建设全国范围内的食糖物流配送体系,整合社会仓储、运输、金融、质检等各种服务资源,创建了独具特色的“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配送”的食糖流通模式。
公司简介
主要服务
股东构成
主要优势
物流配套
金融配套
支撑服务体系
盈利模式
打造了“一个中心,八大区域”这一国内最完善的食糖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先后在柳州、南宁、广州、昆明、郑州、武汉等食糖重要集散地设立四个分公司、五个客服中心。在全国主要食糖产销区设立配送仓点140多个,整合利用社会仓储资源100多万平米,客户数从03年的510户发展到现在的2200多户。
广西区内95%以上的制糖企业集团以及国内80%以上食糖经销商均已成为广西糖网的客户;维维集团、金丝猴集团、娃哈哈、可口可乐公司等终端用户均直接或间接从广西糖网采购食糖;广西糖网作为“全国食糖产销桥梁”,涵盖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物流配送体系基本实现了食糖“网上交易,就近提货”。
广西糖网近年来通过食糖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的成功运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糖业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的基础作用,使其成为国内同类市场的领先者,获得了客户、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